关于迎接2018年度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现场核查有关准备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18-10-3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8〕21号)安排,省委教育工委将在11月-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派出调查核实组到我校进行现场核查,利用“红星云”等网络平台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网上党支部”,核实各党支部学习活动记录,并对我校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意调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 “五化”建设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做好材料整理归集工作和接受现场检查的准备。

二、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党校)、宣传统战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部)、计划财务处、保卫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工会、团委等(安排分工见附表),11月18日前完成评分细则相关事项的工作概述及佐证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张正道,各部门的相关工作概述需提供电子稿。


                                                            组织部

20181031


附件:学校层面材料提供的责任部门分工

评分项目及分值

评分细

责任部门(列在前面的为牵头单位)

一、问题整改情况(6分)

1.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自己查摆、上级点评指出的问题以及省委巡视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6分)。书记亲自进行研究部署并整改到位的计6分;未亲自进行研究部署扣2分;未整改到位的酌情扣1-4分;未专题研究、未整改的不计分。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

二、落实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20分)

2.书记主持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3分)。书记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且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和思政工作3次以上的计3分;没有专题研究部署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扣2分。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

3.书记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办基层党建联系点,带头讲党课、讲思政课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3分)。办基层党建联系点、每学期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党建工作1次以上计1分,书记带头讲党课计0.5分,书记每学期讲思政课一次计0.5分,书记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计1分,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

4.书记带头抓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6分)。党管人才(2分):党委研究学校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没有专题研究人才工作扣1分,成效不明显酌情扣分;选拔任用干部(2分):选拔任用中层及以下干部的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公示、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每项程序缺1项扣1分,扣完2分为止;干部管理(2分):中层干部出国(境)、外出请假、年度考核等从严管理干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没有建立轮岗交流机制的扣1分。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

5.党委书记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等情况(2分)。没有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师生党支部工作制度的,扣1分;制度没有落实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组织部

6.落实党建工作保障措施(6分)。保障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加强活动场所建设情况(2分),没有按教职工党员200元人·年和学生党员100元人·年配足党员活动经费的,扣1分;没有党建活动场所的,扣1分。落实党建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等情况(2分),没有落实二级院系配备专职组织员的,扣1分。支部书记计算工作量、落实待遇情况(2分)。

组织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三、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情况(10分)

7.健全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4分)。制度完善,严格执行,效果好的计4分;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的视情况扣1-3分;没有制定相关制度的扣2-3分。

党政办公室

8.建立学校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经常性沟通制度情况(2分)。有制度,且执行好的计2分;有制度,落实不够的扣1分;没有制度的扣1-2分。

党政办公室

9.校领导班子带头落实谈心谈话(2分)。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开展谈心谈话1次以上的计2分;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扣1分;没有开展谈心谈话的扣2分。

党政办公室

10.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报告制度等情况(2分)。学校党委在年度考核中报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计1分;学校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的计1分。

党政办公室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情况

15分)

11.健全院()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二级院系议事决策机制,出台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2分)。没有出台相关制度的扣1-2分。

组织部

12.配优配强院系党政领导班子,二级院系党组织加强对教师和学生党支部的指导,院系领导建立联系基层支部制度(2分)。班子不健全的扣1分;没有建立联系基层制度的扣1分。

组织部

13.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做好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发展党员程序(3分)。发展教师党员工作不力,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每个支部扣1分,扣完3分为止。

组织部、党校

14.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实施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工程(3分)。未按期换届的每个支部扣1分,未按规划进度落实“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扣2分,扣完3分为止。

组织部

15.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2分)。2018年以来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培训时间56学时以上,集中培训1次以上的计2分,组织了培训但学时不足或培训内容不规范、质量不高的计1分,没有组织培训的不计分。

组织部、党校

16.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3分)。每一项未落实扣1分,扣完3分为止。

组织部

()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10分)

17.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4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真开展主题教育计4分,落实不到位的扣1-4分。

组织部

18.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分)。组织专题学习1分,少1次扣0.5分;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具体举措的计1分。

宣传统战部

19.开展中心组学习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分)。其中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分: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0.5分;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分:民主生活会方案、征求意见汇总材料、个人分析材料、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整改措施等材料缺少1项扣0.5分,扣完1分为止;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计1分,未整改落实的扣1分。

组织部、宣传统战部

20.推动学、做、改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2分)。学、做、改未结合的扣1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扣1分。

组织部

六、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15分)

2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情况(4分)。召开了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门会议的计1分,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计2分,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情况计1分。

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

2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措施和办法(2分)。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因责任不到位,出现意识形态严重事件或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1-2分。

宣传统战部

23.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积极组织师生参与理论宣传重要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与管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2分)。未开展重要理论宣传活动扣1分,未成立独立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的扣1分。

宣传统战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24.辅导员、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4分)。按师生比1:200配备辅导员计2分,按本科1:400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计2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5.深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重点是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育人(3分)。学生10000人以上高校没有按师生比1:4000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的教师的扣1分,易班推广行动计划推进不力扣1分,2017年以来有学生因心理问题自杀每起扣0.5分,扣完为止。

学生工作处、团委

七、校园安全稳定(10分)

26.维护学校安全稳定(6分)。根据年度综治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保卫处

27.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等(4分)。根据信息安全日常考核评分。

信息与网络中心

八、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

6分)

28.驻村帮扶工作成绩(6分)。根据省委组织部扶贫工作年度考核评分。

组织部

九、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5分)

29.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4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分。

纪委监察处

30.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管班子、带队伍、发挥廉政表率情况,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5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分。

纪委监察处

31.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3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分。

纪委监察处

32.支持纪委”三转“、办案及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情况(3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分。

纪委监察处

十、统战及群团工作情况

8分)

33.学校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战部长担任学校党委委员(1分)。没有做出相关安排的,扣1分。

宣传统战部

34.落实统战工作“四个纳入”情况(4分)。书记主持研究部署统战工作2次以上计1分,少一次扣0.5分;校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统战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的计1分,不安排学习扣1分;将统战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和学校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述职述廉、纳入学校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系)工作考核,没有纳入的每项扣0.5分,扣完1分为止;将统战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学校广播、报刊、网站均有统战内容,没有纳入的扣1分。

宣传统战部

35.认真落实党外干部培养使用“六个共同”工作措施(1分),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好扣1分。

宣传统战部、组织部

36.学校党委重视和支持学校群团工作,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群团工作2次以上,经费予以保障(2分)。党委会没有专题研究群团工作的扣1分,经费和人员等方面保障不力的扣1分。

工委、团委、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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