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28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校组通[2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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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党总支:

为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顺利完成,避免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现象,现将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转对象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考取研究生的,将党员组织关系按《入学须知》转移到就读大学。

二、办理程序 

1.毕业生党员应确定转接目的地党组织,并核实目的地党组织全称,转接目的地党组织应尽可能是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保证毕业生党员能够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2.毕业生党员携带“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章印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组织部提供)交付所去单位基层党组织。

3.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从今年开始,湖南省内,全部采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到省外或垂管的中直系统,除了需在系统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外,还需办理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流程参照“衡阳师范学院关于规范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附件3)、“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一览表”(附件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附件5)。系统接转及到基层党组织办理接收组织关系具体流程见《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

4. 各学院党总支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中内容要逐项填写,各项内容要准确无误,毕业生党员办理好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后应在汇总表签名登记。

5.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后,各学院需打印电子回执,组织关系转到省外或垂管的中直系统的还需接收党组织或党员本人将回执联送回至所在学院,各学院要在《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附件2)上登记好回执联交回情况。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党总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毕业生党员,同时组织党员认真填写相关表格。

2.各学院党总支于54日前到党委组织部403办公室领取《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衡阳市委组织部介绍信。

3.各学院党总支将《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介绍信存根联、回执联(含打印电子回执和纸质介绍信 回报联)和剩余介绍信于930日上午12点以前报送组织部。汇总表格电子版以总支为单位发至组织部邮箱:973884182@qq.com

四、具体要求

1.应届毕业生党员在毕业时无论是否落实工作单位,其组织关系一律转出。

2.各学院党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辅导员具体负责今年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并将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54日前报送组织部,并加入“衡师学生党员管理群”,群号为 512402114

3.各学院在系统转出组织关系时毕业生党员本人需在场,并告知对方做好以下几件事情:一是现场核对《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二是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后,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接收的基层党委办理党员档案审核和移交《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等手续,并请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在系统内接转组织关系。三是开具纸质介绍信的需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送回所在学院。

4.各学院要密切注意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否在系统内办理了接转手续,在快到有效期的前一个星期内拔打对方审批党组织的组织联系人电话(在“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的“未结办工作”的“操作”栏下点击“查看”,在“组织转接跟踪”可查看对未审批党组织及联系人电话),请对方办理接转手续。若毕业生党员未到接收党组织报到的,要催促毕业生党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做好批评教育。

5.对所去的工作单位不详,工作单位所在的省、市、县的单位的隶属关系不清楚的,或由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或其他情况不能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党员本人应及时告知所在学院,学院在系统内撤销组织关系转出,开出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退还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6.各学院党总支负责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的辅导员要认真学习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等8个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在衡师学生党员管理群内可下载),保证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顺利完成。

7.各学院要确保介绍信回执联100%按时收回。学校将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附件:

1.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操作指南

2.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

3.衡阳师范学院关于规范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 

4.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一览表

5.《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4月28

 

 

 

 

 

 

 

 

 

 

 

 

附件1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操作指南

 

用户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业务。

一、基层党委内部转接

在同一基层党委所辖的各党支部间使用基层党委内部转接功能,实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快速办理。是否使用此功能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二、省(区、市)、部门(系统)范围内转接

省(区、市)、部门(系统)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程网上审批,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建议转接目的地党组织为基层党委,再由目的地党组织分配到党支部。

如,一名党员要从某省ABC村党支部转至DEF村党支部,按相关规定县级党组织具有全国范围内转接权限,乡镇党委具有县内转接权限,系统内的权限也相应配置。转接工作由党员所在的B镇党委或C村党支部用户发起,提出申请,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省(区、市)、部门(系统)范围内转接,目的地选择E镇党委(系统进行模糊匹配),建议写明组织关系转接的原因,便于目的地基层党委把组织关系落实到党支部。系统自动生成转接路径,依次送B镇党委、A县党委、D县党委、E镇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E镇党委在确认党员本人报到后,点击接收,核对党员信息并将党员编入F村党支部,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执,完成转接。

在网上转接过程中如发现有误操作,需联系当前正在办理审批的党组织使用“审批”功能中的“不同意”操作,逐级退回该转接申请。

三、全国范围内转接

全国范围内的组织关系转接需分段网上审批。

如,一名党员要从甲省ABC村党支部转至乙省DEF村党支部。由B镇党委或C村党支部用户发起,提出申请 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全国范围内转接,目的地填写E镇党委名称(系统不进行模糊匹配)。系统自动生成转接路径,依次送B镇党委、A县委组织部审批A县委组织部核对党员信息并审批通过后,点击办结按钮,通知党员前来,当面打印出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后交党员携带。

党员携带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到达乙省后,先到D县委组织部报到,提交纸质介绍信。D县委组织部验明党员身份,使用“外系统转入登记”进行转接,将纸质介绍信录入系统,转接类型选为全国直接转接,勾选“外系统转入登记”,目的地选择E镇党委,系统自动生成转接路径,送E镇党委审批。党员本人到E镇党委报到,提交党员信息采集表。乡镇党委用户点击接收,将党员编入F村党支部,并根据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材料补充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同时打印回执传回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附件2

衡阳师范学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

 

总支(盖章):                党总支书记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时间:

序号

身分证号码

预备∕

正式党员

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

联系方式

毕业生

党员签名

回执联

是否交回

电话

QQ/微信号

 

 

 

 

 

 

 

 

 

 

 

 

 

 

 

 

 

 

 

 

 

 

 

 

 

 

 

 

 

 

 

 

 

 

 

 

 

 

 

 

 

 

 

 

 

 

 

 

 

 

 

 

 

 

 

 

 

 

 

 

 

 

 

 

 

 

 

 

 

 

 

 

 

 

 

 

 

 

 

 

 

 

 

 

 

 

 

 

 

 

 

 

 

 

 

 

 

 

 

 

 

 

 

 

 

 

 

 

 

 

 

 

 

 

 

 

 

 

 

 

注:1.毕业生党员去向栏:落实工作单位的填写工作单位名称,暂无工作单位的填写组织关系转入地乡镇、街道名称或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名称,考取研究生的填写转入学校名称;

2.此表一式二份:基层党总支、组织部各一份;

    3.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8484924


附件3

衡阳师范学院关于规范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说明

1.省内转接组织关系不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只有省外或垂管的中直系统的转接组织关系开具纸质介绍信。

2.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学校组织部留存;第二、三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携带,其中第三联为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或党员本人送回至所在学院,各学院要在《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附件1)上登记好回执联交回情况。。

第一联、第二联要逐项填写,特别是第二联在书写上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第三联不需填写。

3. 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请参照附件3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一览表》填写。

4. 第二联第一行(俗称“抬头”)内容:填写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全称。

注:“具有全国范围转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具体见下文第九条,不能填写村委会、居委会、乡镇党委等不具有全国范围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

5. 第二联“党费交纳时间”统一填写20186月。

6. 第二联“(有效期   天)”内容按照区域去向填写,最长不超过90天:

1)组织关系转往省外单位的有效期一般填写60天。

2)组织关系转往攻读研究生高校的有效期一般填写90天。

7. 第一联、第二联“落款日期”按实际开具介绍信的日期填写。

8. 第二联中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统一填写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联系电话”填0734-8484924, “邮编”填421002

9. 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 () 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政治)部及兵团各师党委组织(政治)部。

(8)中国人民解放军团或相当于团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10.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样式参照附件4


附件4

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一览表

 

序号

部门

衡阳市委组织部

介绍信编号

1

经管学院

18011011801150

2

法学院

18021011802150

3

文学院

18031011803150

4

新传学院

18041011804150

5

外国语学院

18051011805150

6

数统学院

18061011806150

7

体育学院

18071011807150

8

音乐学院

18081011808150

9

美术学院

18091011809150

10

城旅学院

18101011810150

11

物电学院

18111011811150

12

化材学院

18121011812150

13

计科学院

18131011813150

14

教科学院

18141011814150

15

生环学院

18151011815150

16

南岳学院

18161011816150

 

注:1.介绍信编号方法:市委组织部介绍信第一、二位数代表年份编号,第三、四位数代表部门编号,第五位数代表介绍信第几本的编号,最后两位数代表介绍信页码编号。表格内市委组织部介绍信编号为一本介绍信的编号,如果使用第二本介绍信时,则将第五位数字编写为2,以此类推。如第一本介绍信编号从1801101编起,则第二本介绍信从1801201编起。

2. 每位党员只能开具一份组织关系介绍信。因其他原因需重新开具介绍信的,必须将原已开出的介绍信收回作废方能重新开具介绍信。


附件5

衡阳市委组织部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

党员介绍信存根

文本框: √                                         1801101

      张山  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衡阳师范学院   转到浦东区人才服务中心/中山大学/湖北省来凤县大河镇

                                        2018年6月6

第一联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801101

文本框: √ 中共上海市浦东区委组织部/中共广东省高校工委组织部/中共来凤县委组织部

文本框: √       张山  同志(男/女),    21  岁,    壮      族,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  45080219930608232x  ,由 衡阳师范学院   中山大学/浦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来凤县大河镇委员会,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 2018 6 月。

(有效期90/60 /30/30天)

                                              (盖章)

201866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

联系电话:0734-8484924  传真:           邮编:421002

第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1801101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第三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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