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2、贯彻党委的指示、决议,做好干部的考察工作。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干部的具体情况,及时向部务会议汇报。
3、负责抓好党的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挖掘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创新,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党建理论新成果。
4、参加学院党委和组织部指派的有关会议。
5、负责落实上级关于推荐省、市党代表的协调联络工作。
6、做好干部参加各种公选的宣传、联络工作。
7、协助党校做好全院党员教育、组织发展工作。
8、受部长指派,参与人事管理部门完成有关岗位编制、职员竞聘和职称评聘等相关协调工作。
9、受部长指派,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工作。包括干部、副高职称及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调配的具体工作。
10、协助部长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干部任期内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11、协助部长认真抓好组织部自身建设工作。
12、协助部长完成上级组织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9月13日